据柬媒消息,近日,西哈莫尼国王签发《王令》,批准获得“爵位”封号的个人,无需每年向柬埔寨政府捐款。 《政令》指出,柬埔寨的爵位等级分为3级,即:勋爵(Oknha)、公爵(Neak Oknha)和大公爵(Louk Neak Oknha)。 获得“爵位”封号的个人必须拥有良好的言谈举止、良好的生活背景、合法生意,并且无犯罪记录。 在一些必要情况下,个人的“爵位”封号将被撤回,包括:个人申请撤回“爵位”封号、犯下刑事罪行、破坏“爵位“形象和尊严、发现使用虚假文件申请“爵位”封号等。 目前,柬埔寨勋爵人数逾1000名,其中400名已加入柬埔寨勋爵协会,都是柬埔寨德高望重的人物。 来源:综合自柬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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