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规划和建设部举办公众谘询会议,以收集各方针对新《土地法》草案内容的反馈意见。 据副总理兼国土规划和建设部长塞森奥指出,该部是于2019年开展修订土地法工作,并得到日本国际协力团提供技术援助。 他表示,修订土地法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关于土地所有权、使用和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同时确保该法符合当前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 他称,政府召开公众谘询会议的目的,是为了让所有相关方对新法草案进行审查和提供宝贵意见,以使该法律草案更加全面、符合现实情况、避免抵触其他现行法律,也易于应用于当代的柬埔寨社会。 据了解,新法草案起草工作经于2023年12月27日完成,并于2024年1月邀请参议员、国会议员、全国省市长、县长和乡分区长,以及6个非政府组织检查和提供建议。 柬埔寨土地法是于1992年颁布,此后经历了几次修订,其中最重要的一次是在2001年。 土地法规定只有柬埔寨公民和法人实体有权拥有柬埔寨的土地。外国人被禁止直接拥有土地,但可以通过特定的机制获得土地,如长期租赁或成立柬埔寨公司。 该法也承认各种形式的土地所有权,包括私有制、国家私有制、国家公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同时阐述了通过各种方式获得土地所有权的程序,如购买、继承、交换或政府分配。 该法规定了将土地用于不同目的,如农业、住宅、商业或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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