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柬媒消息,8月14日,磅通省烛光党一名党员因煽动村民组织反政府行动被抓。
据悉,这名反对派人士叫辉索帕,在斯登森市煽动当地居民一起反抗政府,结果被警方拘留。目前,已被押送至省警察局依法处置。 近日,外国反对派人士抹黑柬越老发展三角区(CLV)合作项目,谎称柬埔寨政府将4个省份割让给邻国,在海外发起推翻柬埔寨政府的抗议行动。 根据《刑法》第二章451、452条规定,煽动推翻政府者,将被判处15年至30年有期徒刑;如果煽动者是公务员,则面临无期徒刑。 第453条规定,参与推翻政府计划者,将被判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如果是公务员,刑期为10年至20年。若主动自首者,将免除刑罚。 司法部发言人呼吁民众不要上当,不要加入这场反对派组织的“颜色革命”,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来源 :综合自柬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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