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柬媒消息,近日,海外反对派人士在国外组织示威游行,并煽动柬埔寨国内民众共同反对柬越老发展三角区(CLV)合作项目的落实。对于煽动推翻柬埔寨政府的行为,柬埔寨法律规定,涉案者最高将面临无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二章451、452条规定,煽动推翻政府者,将被判处15年至30年有期徒刑;如果煽动者是公务员,则面临无期徒刑。 第453条规定,参与推翻政府计划者,将被判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如果是公务员,刑期为10年至20年。若主动自首者,将免除刑罚。 司法部发言人呼吁民众不要上当,不要加入这场反对派组织的“颜色革命”,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来源 :综合自柬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