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交通部推出保护航空乘客的新措施,规定航空公司须为延误五个小时及以上的航班乘客提供全额退款的选项,否则将面对高额罚款。 马国交通部长陆兆福星期三(8月28日)召开记者会说,他最近接到许多航班延误的投诉,为此交通部通过马国航空委员会修改了《马国航空消费者保护准则》。 陆兆福说,从下星期一(9月2日)起,若航班延误五个小时及以上,航空公司须为乘客提供全额退款的选项,包括退还燃油附加费、离境税及机场税等。这也适用于原本不可退款的机票。 根据现有准则,航空公司没有义务为特殊情况所导致的航班更改、取消或航线停飞作出赔偿。 陆兆福说,全额退款的措施将为不想继续行程的乘客提供新选项。“临时购买其他航班的机票将加重乘客的成本,至少不想继续行程的乘客,今后可选择退款。” 新准则也规定从明年1月起,航空公司必须在航班启程的至少两个星期前,通知乘客航班时间变化,除非是特殊情况或不可避免的技术问题所导致的延误。此外,乘客可对航空公司作出投诉的期限,也从现有的一年延长至两年。 不遵守准则的航空公司可被罚款最高20万令吉(约6万新元),重犯的罚款金额可达首次罚款的10倍。 陆兆福说,通过改善现有的准则,乘客将获得更好的保障。他承诺,航委会将继续监控航空公司的表现,确保它们遵守既定的行业标准。 马航状况连连引发不满 最近,马来西亚航空集团旗下的航班频频出现服务中断事件,引起关注。 该集团上星期六(24日)宣布暂时缩减旗下马航、飞萤及Amal航空的班次,以在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在12月之前起飞的部分航班将受到影响。集团称,这是因为新飞机延迟交付,导致可用于运营的飞机数量少于原定计划。 这项宣布导致马国国内及国际航班大受影响,许多民众临时接到通知航班改期,怨声四起。 陆兆福早前指出,马航主要面对机械部件问题及缺乏熟练人力。民航局已将马航的航空运营许可证的期限从三年减至一年,以进行更密切的监督。 来源: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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